• 创业就业扶持办法

   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就业工作,激励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,推动众创空间发展,以创业带动就业,增强创业就业工作活力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一条  经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,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,一年内接纳孵化对象10家以上并运行一年以上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补贴。该补贴用于创业孵化基地为孵化对象减免场地租金、提供创业指导培训等相关补贴。享受微型企业孵化园或众创空间优惠政策的不再享

    2019-06-19 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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